问题 | 临沂离婚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山东临沂地区,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准而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如若当事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对于承担两个或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来说,这个比例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一般不能超越其每月总收入的50%。 如果当事人并无固定的收入,抚育费的数额便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依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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