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山东地区处理涉及离婚问题的家庭案件中,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设定,通常会基于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全面考量后决定。
在正常情况下,如若某方具有稳定的薪酬收入,则其所应承担的抚养费用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然而,如果该方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其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便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来说,这一比例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针对无固定收入来源者的情况,其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是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以同样的比例方式进行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