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孩子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衡量子女抚养费用时,我们通常会将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首要的考量便是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各个层面的实际需求,这其中所涉及的各项支出都应被纳入考虑范围内。 其次,我们要考虑到作为父母双方,他们的经济负担能力,例如他们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等。 此外,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通常而言,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需要按照自己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而当父母需要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时,他们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这个比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础,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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