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对儿童监护权进行裁决时,通常以有利于子女身体与心理健康以及确保其法律权益为根本宗旨考量多种复杂因素。
譬如,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育能力及抚育环境,乃至子女本人的意愿(若其已届满八周岁)皆在考虑之列。 在此过程中可以看到,若是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尚未达到两周岁,则原则上应由其母亲担任主要监护人; 当小孩已经年满两周岁但不足八周岁之间,裁决将遵循最佳利益原则来决定如何安排其生活; 至于已经超过八周岁的孩子,需要给予充分的尊重,依据他们的真实愿望进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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