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在进行离婚程序之后,对于尚未成年周岁的子女,应当支付相应的抚育费用直至孩子到达法定成年年龄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标准,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了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同时也能够保证在当地地区保持中等的生活水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对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例如仍旧在高中及以下程度的学校接受教育,或者由于健康状况导致劳动能力受到限制或完全丧失的子女,父母仍然对他们具有抚养和照顾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