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谁的依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裁决,无疑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关于该问题的决策,我们将主要参照孩子的年龄段、父母双方的抚育素质以及成长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衡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童来说,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将会继续与母亲共同生活,惟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母亲存在明显的不宜承担抚养责任的行为或状况,才可能出现例外。 而对于介于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儿童,我们将全面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职业稳定性、家庭居住环境以及亲子关系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至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我们将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以确保他们能够在最适宜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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