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抚养权更改,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申请人坚持不接受抚养权变更的情形之下,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时将会持审慎态度。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首先尝试通过说服教育、调解协商等多元化途径,以期促使相关当事人能够自觉履行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裁决。 若经多次努力后,当事人仍坚决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法院有可能会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例如处以罚款、实施拘留等严厉处罚。 然而,这些惩罚性措施的主要目的并非是强行改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环境,而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激励和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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