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给了男方还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将子女抚养权授予男性之后,女性依然享有必定程度上重获抚养权的可能性。
一旦发生男性存在严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例如罹患严重疾病导致无法有效照料孩子、或存在虐待儿童恶劣行径、以及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使其无法全面保障孩子生计等众多情况时,女性则可采取法律行动,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改变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此外,若子女已年满八岁,且明确表示希望与母亲共同生活,同时母亲亦具备抚养孩子所需的经济和精神条件,那么这也将成为变更抚养权的强有力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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