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的抚养费怎么给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判决所产生的抚养费用,惯常会有定期支付以及一次性付款两种方式供当事人选择。
其中,定期支付一般按照月度、季度乃至年度进行结算。 具体的支付途径则包括通过银行账户转账,亦或是当面交付现金等多种形式。 而支付方式与时间安排将依据离婚判决书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来严格履行。 在支付期间内,倘若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显著的改变,那么他/她有权向法庭申请对抚养费数额作出适当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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