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所明确规定的抚养费范围内,在特定情形之下,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确实有可能会面临抚养费标准的下调需求。
举例来说,倘若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因失业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而致使其经济状况急剧下滑,以至于难以维系原先约定的抚养费用额度,此时便可依法主张适当降低抚养费用。 然而,在此过程当中,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实自身生活条件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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