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子女的认定证据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是否构成遗弃子女行为时,往往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审慎收集各类证据。
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证人证言,例如邻里居民、亲属等人目睹并证实了父母长期未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相关书证,如父母明确表示抗拒支付抚养费的书面文字、子女在接受就诊或就学过程中因抚养费问题而遭受经济困难的相关记录、视听资料,如监控录像清晰地展示出父母将子女置于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无人照看的环境之中、以及子女本人的陈述,若其具备起码的认知和表达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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