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4个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中关于子女监护权分配的审判阶段,法官们往往着眼于诸多方面,如子女的实际年龄、他们的主观意愿、父母各自在抚养义务上的能力限度以及家庭环境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子女尚处于年幼时期,那么将子女的监护权交由母亲照看或许更为适宜; 然而,倘若母亲自身无法提供安全可靠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成长条件,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或具有某些不良生活习惯,此时也不排除法官将子女的监护权交付给父亲的可能性。 当子女逐步具备自我认知能力后,他们的主观意愿自然地也会成为法官在裁决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的来说,法官在做出最终决定时,始终秉持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以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家庭环境中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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