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给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往往是根据未成年子女的真实需求,以及父母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区实际生活状况来综合衡量后合理制定的。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一方来说,其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计算支付; 然而,如果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则预算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最高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另一方而言,抚养费的数额则最好依据其该年度取得的总收入或者参照该行业的平均收入,以符合上述比例原则进行酌情核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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