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无自理能力的子女抚养费用怎么判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关于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儿童的抚养费裁决案件时,法官们通常会对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若其中一方的经济状况明显优于另一方,那么其可能需要承担起相较于对方更为沉重的抚养责任。 此外,法院还会特别关注孩子是否存在特殊医疗或护理需求,并据此计算出相应的额外费用。 法院的宗旨在于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得到充足的经济援助,以便他们能够过上符合社会基本标准的生活,并且得到必要的照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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