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了抚养权怎么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法院的判定并获得抚养权之后,若有变更抚养权的需求,需具备相应的法定理由。
例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同样地,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出现虐待孩子的恶劣行径,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此外,对于八周岁及以上年龄段的孩子,如果他们表达出意愿希望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而这一方又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和精神条件; 以及在其他情况下,如存在其他合理且充分的理由,都可以作为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依据。 只要能够证实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均可向法院递交诉状,寻求法律援助以实现抚养权的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