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给几年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涉及到的抚养费用给付问题上,我们通常需要全面地考虑到诸多重要的因素,例如未成年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双亲对抚养义务的承担能力,同时也包括了生活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等。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将抚养费用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这一阶段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准规范。 然而,若在子女年满16周岁却尚未达到18周岁之际,他们已经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来源,并且还能够保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他们的父母便有权利选择停止继续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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