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抚养孩子离婚时候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争端的司法实践之中,倘若一方未能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与义务,法院往往需要借助多重衡量标准来确定子女监护权的归属于谁。
此类情况下的审查范围涵盖了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的实际年纪、心理意愿,乃至父母双方所具备的实际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等。 若是其中某一方表现出明显的滞后于抚养义务,而另外一方则展示出更充足的抚养条件以及强烈的养育意愿,那么法院多半会倾向于将子女的监护权赋予具备上述优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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