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遵守协议的不付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有一方未能遵循和遵守之前所签订的协议,包括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以及对家庭财产的分配,那么作为另一方,你首先应该尝试与对方进行深入、理性且负责任地沟通与协调,以期能够促使对方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并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然而,如果经过多次努力,双方仍然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你便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诉,请求他们介入此事,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执行该协议中的相关条文和内容。 在此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便法院能够依据事实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同时,法院也会根据离婚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来决定对方应当支付的金额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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