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抚养费是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法院将全面权衡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本地社会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考量与裁决。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立足于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培养及医疗保健等各方面的合理开支,进行相应的抚养费计算。 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所承担的抚养费通常为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 反之,若无固定收入,则需根据上年度总收入以及同等行业从业者的平均收入标准,参照前述比例予以确立。 此外,针对子女自身遇到的特殊情形,例如患重大疾病等,法院亦可适情适度调高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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