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属于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终止之际,如何分配子女之监护权与养育责任,此问题之解决需依赖于众多因素的综合考量。
普遍而言,裁判者将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年龄、其父母双方的支持能力及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意见等因素。 若孩子尚未达到两岁,则原则上应交由母亲进行照顾; 而当孩子年满两岁但未满八岁之时,则应依据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做出裁决; 至于已经年满八岁的孩子,则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