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一个月给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如何妥善处理孩子抚养费用的问题便成为了一个重要且棘手的议题。
此类费用的数额应当全面地考虑多个关键要素进行确认,这其中包括,子女最基本的需求,父母双方承受经济压力的能力以及当地与社会整体经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等等。 假设父母其中一方具备每月稳定的收入来源时,抚养费用则可以按照该方相应的月总收入的约20%-30%的比例计算并支付; 换言之,若父母的收入能力平均为每个月1万元,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额度大概会落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这个范围内。 然而,若任何一方都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就需要参考当年总的经济收入情况或是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再以同样的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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