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父母对未成年后代的抚养费用支付具有强制性与法定性要求,不可任意解除或放弃支付义务。
此项抚养义务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分配方式可通过双方协议来明确。 在未得到对方同意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单方面停止支付抚养费用,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及健康发展需求得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