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个孩子一般怎么判一男两女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处理儿童抚养权问题时,不太可能将三名子女完全交由同一方抚养。
通常的做法是将其中两名子女分配至某一方,而另一名子女则留待另一方照看。 然而,具体如何裁定,法院需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抚养能力,结合子女的年龄、身心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来综合判定。 具体而言: 1.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照顾。 但若母亲存在法律所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由父亲行使监护权。 2.父母二人若达成共识,决定让孩子在两周岁之前跟随父亲生活,且同时保证这一决定对孩子健康成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的话,那么法院应该尊重该意愿。 3.对于年满两周岁且已经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儿童,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抚养权的诉求。 如果某一方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需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们能够得到优先考虑。 4.达到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法院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自主性。 5.在保障子女最大权益的基础之上,父母双方若能协商一致轮流承担抚养责任,那么该协议亦可被法院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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