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抚养费如何降低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降低在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子女抚养费用,则需提供合理且充足的原因作为支持。
例如,倘若您的个人财务状况出现重大变更,收入显著下滑,或者是因为遭受某些严重疾病或失去工作导致支付能力大幅度衰退,那么这些都可以作为申请降低抚养费的充分考虑因素。 此外,如果孩子的真实生活需求有所降低,这同样可以构成请求减少抚养费用的理由。 然而请务必注意,所有有关抚养费问题的调整和变动皆须由合法渠道予以解决,即与另一方进行友好磋商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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