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了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倘若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给付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若经法院裁决后该方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则其可能遭遇到诸如冻结银行帐户、查封或扣押财产这类的强制执行措施。 同时,这种行为又不仅仅会对当事人个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使其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的境地,如无法搭乘飞机、高速铁路等交通工具。 更为严重的是,长期拖欠抚养费用的行为还有可能对亲子关系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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