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怎么办理离婚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鉴于双方均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签署离婚协议,就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等进行详尽规划和约定。
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向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申请,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历为期30日的离婚冷静期。 若在这期间内,双方仍然坚定地决定离婚,那么便可顺利领取离婚证书。 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这位男士即可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这个环节中,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依据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破裂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裁决。 针对女方存在外遇行为的问题,倘若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据加以证实,那么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无过错方或许能获得更多的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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