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尽管尚未就业,在处理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问题上,法院仍然倾向于通过全面考量诸多因素,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潜在的收入预期、事发地的生活成本以及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求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倘若其中一方目前处于无业状态,然而拥有其他各类资产,那么法官在综合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有可能会酌情批准该方动用部分个人财力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
若存在事实情况表明该方确实无力提供任何经济支持,法院可能在作出判决时设定期限,要求待对方经济状况好转之时才需履行相关抚养费用的支付责任,并在此期间设置一个符合实际且具有合理性基础的抚养费标准,以此确保孩子能够享有基本的生活福祉及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