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给一个孩子对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法院已经做出了关于子女抚养权的明确定义,并已生效成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判决,然而被告者却依然拒绝履行其所应承担的抚养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247条的明确要求,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其进行强制执行。
届时,法院将会采取必要措施,实施强制执行程序,以切实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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