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判给男方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依法解除之后,若子女实际上由男子直接抚育,则女子理应承担部分乃至全部的抚养费用。
关于具体的费用额度及其支付周期,应由双方面对面协商并达成共识; 如若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诉诸于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法院进行裁决过程中,将充分考虑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准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等等,以期确保裁决结果公正且合理。 因此,作为男方,您有权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力及子女的特殊需求,与女方共同商定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 倘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男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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