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孩子判给女方但对方不给看怎么办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裁定将子女的抚育权归属于女性,然而女性却拒绝依照裁判所确定的条款允许男性与其子女相见(即男性的探视权),则男性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该项裁决。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强制女性履行其在裁判中所承担的义务,从而保障男性能够充分行使其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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