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及到离婚案件中六周岁龄阶段儿童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处理,首要考量的是父母双方能否就此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并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为核心原则。
在此过程中,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之间的情感纽带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尽管对于六周岁的孩子而言,其意愿或许尚未能够充分表达)等。
法院的宗旨在于为孩子谋求最佳利益的决策。
若经由调解方式解决,亦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安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