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之后,父母针对其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支付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原则和规范:首先,如若父母双方其中之一具有稳定且明确的收入来源,那么其应承担的抚育费用一般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浮动计算;
而如果承担抚育责任的是两位或者更多的父母,那么对应的比率则可以适度提高,但需注意总体上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若夫妻双方都不具备稳定收入的条件,此时抚育费用的金额应该根据本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估算,并参照前述的比例进行确定。 最后,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例如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等,可以考虑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的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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