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配偶具有稳定收入之情形:在此类情况下,且任一方拥有固定收入时,根据惯例,应按照该方当月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若同时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那么此比例可恰当上调,然而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该方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配偶无稳定收入之情形:在另一种情况下,即配偶双方均无固定收入时,孩子的抚养费用则可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如遇特殊情况,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亦可适度调整。
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用的支付应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岁为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岁并且其劳动收入成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便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但是,如果子女仍然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或者存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那么父母依然负有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