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婚姻关系终止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裁决问题须首先经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形成共识;
如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交由司法机关依个案情况择优裁断。
司法裁判过程中所考虑到的诸如家长间经济实力对比、子女实际需求及当地生活水准等多重因素,均将作为裁决抚养费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可选择全额或部分支付,而具体金额与支付周期则需根据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另外,在必要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有权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裁决所设定数额的合理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