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六岁的儿子离婚了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明文规定,当夫妻步入离婚程序之时,关于孩子的抚养事宜必须先经由双亲自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针对年仅六岁儿童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会全面衡量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自身的意愿(尽管六岁孩童的真实意愿未必能成为主要的考量依据)以及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总体原则。 假设父母在抚养事宜上无法达成共识,并且该子属于已满两周岁但尚未达到八岁的年龄段,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终判决。 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有可能会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情感依附关系、生活稳定性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父母的实际情况,从而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因此,“带着六岁的儿子离婚后如何裁定抚养权?”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是:法院会全方位地审视所有相关因素,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指导,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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