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没有工作抚养费法官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明文规定,若在离婚事件发生之后,有关子女交由一方直接照护与抚养,则另一方理应承担部分乃至全部的抚养费用。
倘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将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断和处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会对诸多因素做出全面考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子女的真实需求、双亲各自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等诸多因素,以此来确定最终的抚养费用额及支付时间表。 即便对方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法官们在草拟判决书时仍需全面顾及以上各方面因素,而非仅仅依照收入状况来设定抚养费用额。 倘若对方因故处于失业或收入骤减的状况之中,那么法官有可能视情节轻重适度调整抚养费用额,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抚养费用必定会出现大幅度的下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