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可以申请抚养权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共识之后,依然有权争执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商结果,可经由夫妻双方共同商议而定,倘若出现原则上无法调和的纷争,那么相关当事者可以另行提出诉讼。 若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项,那么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首先,与子女处于共同生活状态下的某一方因为身患严重疾病或身体伤残力丧失,导致其无法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 其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某一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甚至曾有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他(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条件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如果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这位当事人具备充足的抚养能力; 最后,有其他实质性的原因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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