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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连地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1.关于死亡赔偿金额,应以原告应诉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参考标准进行核算,且应付赔偿款时间长度为二十年。
年龄超过六十周岁者,随着每增龄一岁,其应当获得的补偿额度将会相应减少,至七十五周岁以上者,将只支付五年的赔偿款项。
2.关于被抚养人生活所需费用,此项费用系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担负起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法以其他方式获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每年应支付的抚养费为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则根据上述公式进行换算;
(2)对于已满十八周岁但不满六十周岁的城镇居民,每年应支付的抚养费为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亦依同理;
(3)对于已满六十周岁但未满七十四周岁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每年应支付的抚养费为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同样适用该公式;
(4)最后,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每年应支付的抚养费为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亦依照此法计算。
3.关于丧葬费的核算方法,以上一年度大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乘以六个月份即得丧葬费金额。
4.此外,精神损失抚慰金的额度通常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具体数额取决于案件的性质与情节等因素。
精神损失抚慰金的最高额度则在30000元至5000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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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7: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