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是自愿达成共识而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在解除婚姻协议里应当明确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安排。
在此类状况下,若需要追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建议优先采取协商手段解决。
直接承担照顾孩子责任的一方可根据先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向对方请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若未能如愿,可进一步诉诸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并支付相应抚养费。
此外,直接照看孩子的一方同样有权根据离婚调解书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裁决中所规定的有关孩子抚养费用的条款,向对方提出追讨相关抚养费用的要求。
倘若再次遭遇困难,他们亦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