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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是否需支付抚养费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为您解答关于离婚案件中,若女方自愿放弃抚养权,应自行承担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教育费用问题。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抚养费的实际金额,根据孩子实时需求、双亲经济承受力与当地具体社会生活水平而被决定。
若夫妻双方具有固定收入,则可以依照月薪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作为参考标准来履行对此类费用的支付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如离婚之后,孩子不直接归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
具体的分摊金额及承担期限,将根据双亲的共同协商结果或是由法院最终裁决判定。
对于以上提到的协商或裁决方案,并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未来成长过程中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越原有协议或裁决数据范围内的恳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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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3: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