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离婚,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担任孩子抚养义务的一方亦应承担起对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责任。
此外,国家法律明确规范,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一方断绝任何经济来源或处于失踪状态,可用其实物进行抵偿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金额的计算方式,一般可参考以下原则: 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决定。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通常可按照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予以支付; 若需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者,则比例可适度上调,但通常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对于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参照该年度家庭总收益,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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