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正在哺育乳儿期孩子的父母,若是出于某种缘由下选择离婚的话,理论上应该把孩子交由女性监护,因为我们知道,在婴儿猖狂的早期阶段,母亲的照料和关爱是孩子成长必不可少的因素。
尽管相关法律并未明确提及这个期间,但是在司法实践层面,普遍认为所有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孩子均处于“哺乳期间”。 然而,这并不代表完全排除了例外情况。 当出现如下特定情况时,可能会考虑让父亲担当起孩子的监护人: (1)若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医疗问题,使孩子无法安心生活在她的身边; (2)若存在抚养抚养义务而母亲却未能尽责的情况,且父亲强烈要求孩子跟着他一同生活; 以及(3)基于某种特定理由,孩子不适宜跟随母亲进行日常生活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若父母能够达成共识,将“哺乳期间”的子女交由父亲直接抚养也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此决定对子女未来的健康成长不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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