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存在着以下几种可能导致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
首先是经由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倘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不愿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便可主动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从而双方共同解决离婚后未支付抚养费用的疑难问题;
其次,如果支付方长时间生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导致无法按照先前的协议或判定有效的金额来支付抚养费用,然而直接负责照顾子女的另一方却有能力承担抚养费用;
再次,支付方若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拘留改造或是劳动教育,可能会失去经济实力,从而无法支付约定的抚养费用。
然而,一旦自由身恢复之后并具备了相应的经济来源,那么仍然需要根据原始协议或判决要求进行支付;
最后,如果直接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选择再婚,并且继父或继母愿意承当部分或全额的子女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