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已经结束婚姻关系并希望能够争取到与小孩共同生活的机会,请参考以下方式:
首先,向法庭提交有关您个人财务状况以及家庭居住环境的相关证据,这些信息将有助于证明您自身的综合素养胜过对方,并且,由您来抚养孩子将会更加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 其次,尝试尽可能多地去关注和陪伴孩子,这也是法官在作出判决时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孩子是否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 此外,如果您因某些原因而无法亲自照顾小孩,那么可以选择让您的父母协助照看,因为当涉及到抚养条件相仿的情况时,法官通常会倾向于抚养时间充裕的一方。 另外,若您能提供医疗证明以说明自己没有再育的能力,此举也可能成为有力的说服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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