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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求抚养费有何规定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中,如若前配偶持续索求抚育金,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加以妥善化解。
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依法向有关审判机构提出诉讼并请求公正裁判。
在此情况下,一方承担监护职责的未成年子女,对方即需负有支付必要的生活及教育等各方面所需费用的一部分乃至全部的责任,具体金额与费用支付期限宜根据双方明确的约定或者由审判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然而在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之际,相应的裁决规则便需由审理机关按照法律进行确认和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子女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决定,并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其需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决定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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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8: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