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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迁户变更抚养权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事务上,公证并非强制执行程序,其性质属于民商事活动中的自愿选择权。
然而,若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为保护特殊权益而必须进行公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常驻地、实施行为地点或实际事件发生之地的公证机关提交办理公证的请求书。
无论是经过公证还是未经公证,最终都需要由法庭发布判决以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协议之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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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0: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