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般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基于子女的现实需求、双亲所具备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
1、倘若双亲中有一方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应支付的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约20%至30%执行。 当两个及以上子女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用时,此比例可以适度上调,然而总的金额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50%。 2、若双亲中没有任何一方拥有固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所有收益或者同业的平均所得,参照上述所述比例加以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作相应的调整或下调。 其次,抚养费用应当以定期方式交付,对于有条件的家庭,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完毕。 当父母一方完全失去经济来源或者下落不明时,可用其遗留的财产来抵扣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至子女年满18岁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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