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有哪些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人民法院申请监护人资格所需遵循的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相关当事人应前往所在地的村落自治机构或公安机关取得监护人证明文件。 其次,在成功获取上述证明材料之后,当事人方可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对现监护人进行相应变更的申请。 在收到此请求之后,该法院将对原有监护人是否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进行全面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自行承担监护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父母自然享有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权。 然而,若未成年人的生父或母已然离世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那么监护权则将由以下具有此项能力的人士按照优先级依次担任: (一)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二)同辈的兄弟姐妹; 以及(三)其他自愿担任该监护人职务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但须获得未成年人居住所在之社区、村庄或民政部门的充分批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有力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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