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改名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如有必要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或姓名时,必须经由父母双方共同出面的慎重考虑和真诚协商后,提交书面申请以示诚意与责任。
在此过程中,还需准备好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孩子原本的户籍信息和离婚证书等重要材料,然后前往公安部门的户政窗口进行申请表的填写和申报资料的提供。 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并符合相关规定后,方能顺利实现对子女名字的修改。 假设该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那么他/她本人就有权直接持上述各类证件及资料前往相应部门进行办理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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