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失踪且不给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其中一方未能按照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用,另一方可向公正严谨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胜诉生效后,倘若给付义务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院所做出的裁判,那么申请人便有权利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此情况下,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会谨慎地查阅并核实当事人名下所有的房产、机动车、证券交易账户以及存款信息。 在实施强制执行的整个过程中,若有任何人刻意回避或拒绝申报自身财产状况,或者是藐视法院判决而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将可能面临司法拘留及其他严厉的制裁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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